• English Version
  • 翠湖智办
  • 站群检索
  • 校园GIS
  • 正版软件

2138太阳诚娱乐官网

【安稳宣传1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023年04月06日 / 来源:保卫处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 /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0164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应业务主管单位。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监督管理和服务便利中的重大问题。

  1. 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第二章 登记和/邮政编码:400067

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茶园校区: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西侧(在建中)

  • CTBU微博

  • CTBU微信

  • CTBU抖音号

版权所有 © 2138太阳诚娱乐官网 / 渝ICP备12007852号 /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15号 / 访问次数:
友情链接
>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